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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新规 7 月 1 日施行 潍坊落地见效筑牢银发就业保障网发布时间:2026-05-28
2026 年 5 月 25 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应急管理部、税务总局、国家医保局正式发布 **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,作为我国首部专门规范超龄劳动者权益的部门规章,该规定自2026 年 7 月 1 日 ** 起全国施行,填补了劳动法律制度在超龄用工领域的保障空白,明确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权责,全面守护劳动报酬、休息休假、劳动安全卫生、工伤保障四大核心权益。
一、《暂行规定》核心内容:四大权益刚性兜底(一)劳动报酬:足额发放 + 不低于最低工资
规定明确,用人单位须及时足额支付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,报酬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,不得以实物、有价证券等形式抵扣工资,杜绝拖欠、克扣薪资行为,保障超龄务工人员 “劳有所得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。
(二)休息休假:严控加班 + 法定作息
用工单位需遵守法定工作时间及节假日放假规定,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;确需加班的,严格遵循《劳动法》关于工时、加班时长及报酬支付的相关要求,守护超龄群体休息权利。
(三)劳动安全卫生:适配岗位 + 安全培训
用人单位需结合超龄劳动者身体状况,安排适配的工作岗位与劳动强度,禁止安排高危、高强度及危害身心健康的作业;同时开展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教育培训,落实劳动保护标准,防范工伤与职业病风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。
(四)工伤保障:强制参保 + 单位全额缴费
新规明确工伤保险强制覆盖超龄劳动者,由用人单位全额缴纳保费,个人无需承担费用;超龄人员因工受伤或患职业病,可依法申请工伤认定、劳动能力鉴定,享受对应工伤保险待遇,破解长期以来超龄用工 “工伤无保障” 难题。
此次《暂行规定》不再以传统劳动关系认定为前提,直接基于劳动事实保障权益,为全国超龄劳动者提供统一、明确的制度依据,让退休返聘、超龄灵活就业人员务工更有底气。
二、潍坊落地实践:衔接国家新规 精准保障本地超龄就业者
结合潍坊本地用工实际,全市已提前布局超龄劳动者保障工作,与国家新规形成上下衔接、精准落地的保障体系,切实惠及奎文、潍城、青州、寿光等各县市区超龄务工群体。
一是工伤保障先行落地。潍坊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,已将70 周岁以下超龄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单独参保范围,参照法定职工标准享受工伤认定、待遇赔付,截至目前全市超龄参保人员达 6.15 万人,覆盖环卫、安保、家政、物业等超龄用工集中行业,位列全省第二。国家新规施行后,潍坊将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参保责任,实现超龄用工工伤保险 “应保尽保”。
二是适配本地用工需求。潍坊超龄劳动者多集中在环卫保洁、小区安保、养老护理、后勤服务等领域,全市依托 “零工客栈” 搭建超龄人员就业对接平台,同步落实新规中 “适配岗位、严控强度” 要求,引导企业合理安排超龄人员工作内容,杜绝高危作业安排。
三是政策宣传直达基层。针对超龄群体信息接收渠道有限的特点,潍坊人社部门走进社区、企业,面对面解读薪资保障、工伤参保、休息休假等新规内容,协助用工单位规范用工协议、办理参保手续,让国家保障政策真正落地到每一位超龄劳动者身边。
三、展望:潍坊超龄就业保障更完善 银发务工更安心
随着《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》7 月 1 日全面施行,潍坊将持续对标国家要求,完善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闭环:一方面严格落实薪资、休假、安全、工伤四大刚性保障,严查拖欠工资、违规加班、未参保用工等行为;另一方面结合本地老龄化就业特点,优化超龄人员就业服务与工伤赔付流程,让超龄劳动者 “老有所为、劳有所护”。
从国家顶层设计到地方落地执行,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已进入规范化、制度化新阶段,潍坊将以新规施行为契机,持续筑牢银发就业群体保障网,让超龄务工更有尊严、更有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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